在土耳其获得专利保护,可通过直接提出国内专利申请、进入PCT国家阶段,或对已授权的欧洲专利进行确认三种途径实现。选择何种途径,取决于申请人此前已提交的申请、优先权日期、商业目标、可披露的技术内容以及相关期限要求。
对境外申请人而言,首要的实际问题并非仅仅在于是否需要在土耳其获得保护,而在于哪种途径最适合其现有的专利组合。Optimum Patent 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协助申请人及境外专利代理人在土耳其专利商标局(TÜRKPATENT)办理上述各项途径的相关事务。
在土耳其获得专利保护的三种途径
一、直接国内专利申请
针对拟专门在土耳其获得保护的发明,可直接向TÜRKPATENT提出国内申请。在土耳其为重要市场,且申请人此前尚未就该发明提出PCT申请或欧洲专利申请的情况下,该途径较为适宜。
该申请依据土耳其专利法进行审查,须包含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如适用)、申请人及发明人信息,以及在主张优先权时的优先权信息。相关程序以土耳其语进行,境外申请人应通过在土耳其注册的专利代理人办理。
二、PCT国家阶段进入土耳其
已依据《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国际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可进入土耳其国家阶段。土耳其是PCT缔约国,须严格遵守国家阶段的期限要求。
该途径使申请人得以延后逐国决策的时间,同时保留在土耳其获得专利保护的选择权。在进入国家阶段前,申请人应审阅国际申请文件、检索报告、书面意见、翻译要求、申请人信息以及针对土耳其拟采用的权利要求范围。
三、已授权欧洲专利的确认
如欧洲专利局已授权某项欧洲专利,可在适用的授权后期限内在土耳其对其予以确认。对于已获得涵盖土耳其的欧洲专利的申请人而言,确认通常是较为高效的途径。
土耳其的确认程序应在授权公告刊登后及时启动。翻译及形式要求须在适用期限内完成。逾期未能完成,可能导致丧失在土耳其确认该欧洲专利的机会。
申请人应如何选择途径?
选择通常取决于案件的程序状态:
- 此前无国际或欧洲申请:直接提出国内申请可能较为适宜;
- 存在待决PCT申请:应在国家阶段期限届满前考虑进入国家阶段;
- 已获授权的欧洲专利:在土耳其确认可能是相关途径;
- 产品生命周期较短或属于机械类发明:也可能需要考虑实用新型保护的可行性。
该决定不应仅凭申请费用的比较作出。权利要求范围、翻译质量、预期的审查流程、各项期限、年费、可能出现的异议,以及土耳其程序与境外程序之间的相互关系,均可能实质影响最终结果。
专利与实用新型保护
土耳其对某些技术发明也提供实用新型保护。实用新型具有不同的法律框架,并非适用于所有发明。特别是应在选择该途径前评估相关技术的性质、所需的保护范围以及创造性要求的重要程度。
在适宜的情形下,实用新型可能具有相关性,但并不能自动替代专利申请。申请人在作出申请决定前,应就具体案件获取专门的建议。
重要期限
专利权利对期限极为敏感。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PCT国家阶段期限、欧洲专利确认期限,以及对TÜRKPATENT通知作出答复的期限,均应在下达指示前予以核实。
如某一期限即将届满,请尽早提供申请日期、优先权日期、公告详情、可用的说明书,以及境外申请的当前状态。
获取在土耳其专利保护方面的协助
为评估适当的途径,请提供现有的申请文件、优先权信息、申请人详情,以及正在寻求保护的国家。
如需协助在土耳其获得专利保护,请联系Optimum Patent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程序要求、费用及期限可能发生变化。具体要求应针对每一案件分别核实。
